生态环境保护十大禁令的理解
生态环境保护十大禁令的理解
环保十条禁令是:
!、严禁违反法定权限、范围、条件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。
严禁无证、不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现场执法。
严禁篡改、伪造、干扰环境监测监控数据。
严禁为监管对象说情、打招呼以及泄露工作秘密。
严禁创办、经营、投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。
严禁向监管对象指定或推荐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及人员。
了、严禁接受监管对象提供的礼金礼品以及娱乐活动;8、严禁
违规领取专家费、咨询费、评审费、讲课费。
严禁与供应商、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干预采购活动。
严禁在办理群众诉求中推诿扯皮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
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,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社会组织、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,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。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
纳入学校教育内容,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。新闸媒体应当开展
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,对环境迍法行为进行與
论监督。
中国最高法发布一份司法意见,全文共20条,对新时代人民法